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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9-11 15:03:25 作者: 沙发清洗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已由徐州市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2021]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中医院新院工程室内装饰项目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一定要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 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建设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以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3300万元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公寓、宿舍、厂房、仓储)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工程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有关数据和施工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明或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项目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含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中无法体现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的,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或建设方出具的明确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金额的证明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若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已另行分包的,则该总承包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3.8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建议》(苏信用办〔2018〕23号)。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核检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上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上的支持客服 电线.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 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