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2023-11-18 23:01:30 作者: Im体育官方网站
1.养老机构:各类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饮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
2.养老设施:一般是指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专业化或综合性服务,包括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护理中心等。
3.老年人照料设施: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设施,是所有老年人日间照料和日间照料设施的统称,属于公共建筑。
4.全日照顾老人设施:指为老年人提供住宿、生活照料服务和其他服务的设施,统称为养老院、老年公寓、福利院、托儿所、老年公寓等。
5.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日间休息、生活照料服务和其他服务的设施,统称为托老所、日托站、老年人日间照料室、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
6.老年社会福利院:由国家出资举办并管理的综合性社会福利院,为接待“三无”老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助老人安度晚年提供服务,包括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种服务设施。
7.养老院:为自养、托养和托养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综合性服务的养老机构,包括社会福利院中的老年人部、敬老院等。
8.老年公寓:专门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符合老年人身体心理特点的公寓式老年公寓,有饮食、清洁、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种服务设施。
9.托老所:专为接待介助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种服务。
10.护养院:专为接待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各种服务,如居住生活、文化娱乐、康复性训练、医疗保健等。
11.敬老院:在农村乡(镇)、村(社区)设立的供特困救助供养的“三无”、“五保”老人和安度晚年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等多种服务。
12.托老所: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提供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种服务设施,可分为日托和全托两种。
13.护理所: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医疗、保健、康复和护理方面的辅助服务设施。
14.老年养护院:一个专业护理机构,为介助、介护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复娱乐、社会工作等服务。
15.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幸福院):由村民委员会主办和管理,在农村中心社区或较大的行政村建立,为农村老年人提供饮食、日间休息、文化娱乐等互助式、公益性的养老服务。
16.综合性养老社区:可满足多种年龄阶段老年人的需要,为生活自理的老年人建立符合其身体状态特点的公寓式住房,为生活部分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该社区设有医疗区和综合服务区,集养老、娱乐、教育、保健、医疗、康复、智能化等多功能于一体。
17.养老地产:以老年人为目标客户群体而进行建筑设计、设施配套和服务跟进的房地产项目。
18.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指日间提供饮食供应、个人护理、保健康复、娱乐和接送等服务的设施,日间照料主要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顾的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
19.老年人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服务的社会服务场所,包括文化娱乐、康复训练、医疗保健和其他各种单项服务设施,以及上门服务。
22.老人房:是指为老人提供的照料设施中的主要用房,包括居住用房、娱乐健身用房、康复医疗用房等。
23.老年人住房:专门用于居住在以老年人为核心的家庭的住房。老人院以套为单位,在一般住宅的楼栋中可以配套设置几套老人院。
24.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同时又有提供休闲养生(养老)服务的资源,能满足顾客在此特定区域旅游、旅游、休憩、娱乐、康体、休闲、养生、养老等需求。
25.家庭养老床位:养老机构将养老床位设置在老年人家中,并对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情况进行评估,对其居住的房屋进行适老化改造,安装智能硬件设备,一方面老年人能够最终靠智能设备监测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情况,了解老年人的动态,另一方面老年人能够最终靠智能设备与养老机构联系,提出服务需求,专业地由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1、养老机构活动场所:为满足老年人文化娱乐、健身活动需要而设置的室内外活动场所。
3.照护单元:主要为少数的照护床位而设的一组生活空间,包括居室、照护单元休息室和辅助照护中心等居住和交通空间,一般相对独立,并由照护人员为该区域的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
4.居住单位:主要是为少数的非护理型病床而设的居住单位,包括居室、卫生间、盥洗、洗浴、厨房灯具等基本空间,一般成套安排,老人可相对自主独立生活。
6.助餐点:经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的社区老年就餐场所。
8.居所:为满足老年人居住、就餐等基本生活需要,并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服务而设的居所。
智慧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随市场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在逐步得到一定的改善,服务设施智能化程度慢慢的升高,服务场所装修等硬件条件越来越人性化和适老化。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